导航菜单
首页 >  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 管理与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管理与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6.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含)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4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8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2)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非学历硕士考生报考时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相关要求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选拔方式

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三、招考方案

(一)考生报名

考生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缴费。(具体要求见附件1、2)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4月3日

材料审查存在问题的考生须在4月5日15:00前重新上传补充材料,如未按时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系统网址:https://yz.bit.edu.cn/yzbm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向申请学科、导师所在学院提交报名材料。普通招考报名请参照《北京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指南》(见附件1),硕博连读报名请关注“北京理工大学关于2024年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见附件4、附件5)。

(二)资格审查

学院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能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再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 分)、已取得的成果(20 分)、外语水平(20 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 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4年4月11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笔试及综合考核。

(三)考核安排

1.外国语水平考试

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参加学校4月13日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符合英语考试免考标准的可以申请免试。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

具体内容及流程: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PPT需在参加综合考核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学院后续通知)。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4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按照公布的专业笔试科目,每门专业课不少于2题)。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四、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3日至4月3日,网上报名并上传报考材料;

2024年4月4日至10日,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准考名单;

2024年4月11日开始,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笔试及综合考核;

2024年4月13日,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参加英语笔试;

2024年4月16日至30日,进行现场综合考核;

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政审调档及录取工作。

五、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 拟录取名单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外国语20分、专业基础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依次排序确定,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学院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录取工作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并与研究生院整体工作相统一。

(二)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各项考核合格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者。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除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外,其他所有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四)其他说明

因学校机构调整,考生入学后,原管理与经济学院的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国民经济动员学(1201J2)、能源与气候经济(1201J3)、工商管理学(120200)和碳中和技术与管理(129901)学科将调整至新成立的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020200)、国民经济动员学(0202J1)和能源与气候经济(0202J2)学科将调整至新成立的经济学院。

六、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招考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24年3月13日

相关推荐: